一、實驗室廢液的一般處理原則
1.當廢液濃度相當小且安全時,可排入排水溝;
2.盡量濃縮廢液,減小體積,放在安全的地方隔離儲存處理;
3.利用蒸餾、過濾、吸附等方法分離危險物質,只丟棄安全部分;
4.無論液體還是固體,如果能安全燃燒,就會燃燒,但數量不宜過大。燃燒時不要殘留有害氣體或殘留物。如果不能燃燒,應選擇安全的地方填埋,不得暴露在地面上;
5.一般有毒氣體可通過通風柜或通風管道,經空氣稀釋后排出,大量有毒氣體必須與氧氣充分燃燒或吸附處理后才能排出;
6.廢液應根據其化學化學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保管場所,用密閉容器保管,不得混合保管,標明廢物種類、保管時間、定期處理。
二、廢液的分類處理
1.化學廢液:廢液應根據其化學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儲存場所,不得通過封閉容器儲存。容器標簽必須標明廢物的類型和儲存時間,并定期處理。一般廢液可以通過酸堿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鈉氧化排放,有機溶劑廢液應根據性質回收。
2.生物廢液:生物廢液應根據其病源和物理特點選擇合適的容器和位置,并由專人分類收集進行消毒、燒毀和日常清洗。液體廢物一般可以加入漂白粉進行氯化消毒。
3.綜合廢液:用酸堿調節廢液PH3-4。加入鐵粉,攪拌30分鐘,然后用堿調節酸堿9分鐘左右,繼續攪拌10分鐘。加入硫酸鋁或堿性氯化鋁混凝劑,混凝沉淀。上清液可以直接排出,沉淀在廢渣中。
三、廢液的具體處理
1.對于廢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網紗或玻璃纖維過濾,再加堿中和,PH值調至6-8后即可排出,少量廢渣埋于地下。
2.對于劇毒廢液,必須采取相應措施,消除毒性后再處理。
3.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凝結水,無污染可直接排放。
4洗滌用,污染不大的可排入下水道。
5.酸、堿、鹽水溶液使用后,倒入酸、堿鹽污水桶,中和后排入下水道。
6.有機溶劑回收到有機污水桶中,通過蒸餾、蒸餾等分離方法回收。
7.重金屬離子(包括)沉淀等集中處理。
四、廢液在處理中的注意事項
1.隨著廢液成分的不同,在處理過程中往往伴隨著有毒氣體、發熱、爆炸等危險。因此,在處理前,必須充分了解廢液的性質,然后加入少量需要添加的藥物,觀察和操作。
2.先分別處理較好。如果儲存后一起處理,雖然處理方法不同,但原則上可以統一處理的各種化合物應在收集后處理。
3.選擇無損壞、無腐蝕的容器進行收集。將收集到的廢液的成分和含量貼上明顯的標簽,放在安全的地方保存。特別是毒性大的廢液,要特別注意。
4.含有過氧化物、硝化甘油等爆炸性物質的廢液,必須慎重操作,盡快處理。
5.含放射性物質的廢棄物應通過其他方法收集,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防止泄漏,并謹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