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廢液定義:
1、過期藥品,實驗廢棄的高濃度溶液、標準溶液及配置不當的溶液。
2.檢測儀器使用中排除的廢棄化學藥液。
二.實驗室廢液處理:
1.目的:防止實驗室藥液污染擴散。
2.適用范圍:生產、檢驗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廢液。
3.責任與監督:檢驗操作人員執行該管理制度,主管領導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三.檢查室處理廢液的一般原則:
1.在證明廢液濃度相當小、安全的情況下,可以排放到排水溝中
2.盡可能濃縮廢液,使其體積變小,放在安全處隔離貯藏,處理。
3.利用蒸餾、過濾、吸附等方法,分離危險物,只放棄安全部分。
4.無論是液體還是固體,如果能安全燃燒,都會燃燒,但數量不能太大。燃燒時不要殘留有害氣體或殘留物。如果不能燃燒,請選擇安全場所填埋,不要暴露在地面上。
5.一般有毒氣體可通過通風柜或通風管道,經空氣稀釋后排除,大量有毒氣體必須與氧氣充分燃燒或吸附處理后才能排出。
6.廢液應根據其化學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儲存場所,并通過密閉容器儲存,不得混合儲存,標明廢物種類、儲存時間和定期處理。
四.廢液的分類處理如下
1.化學廢液。
廢液應根據其化學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存放位置,并通過密閉容器存放,不得混合存放,容器標簽應標明廢物種類、存放時間,并定期處理。一般廢液可經酸堿中和、凝聚沉淀、次氯酸鈉氧化處理后排放,有機溶劑廢液應根據性質回收。
2.生物廢液。
生物類廢液應根據其病源特性、物理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場所,由專家分類收集進行消毒、燒毀處理,日產。液體廢棄物一般可以加入漂白粉進行氯化消毒處理。
3.綜合廢液。
用酸、堿調節廢液PH為3-4,加鐵粉,攪拌30min,然后用堿調節PH為9左右,繼續攪拌10min,加硫酸鋁或堿式氯化鋁凝結劑,進行凝結沉淀,上清液可直接排出,沉淀于廢渣方式處理。
五.實驗室廢液的具體處理:
1.對于廢酸液,首先用耐酸塑料網或玻璃纖維過濾,加入堿中和,將PH值調整到6-8后排出,少量廢渣埋在地下。
2.對于劇毒廢液,應采取相應措施,排除毒害作用后再進行處理。
3.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冷凝用水,無污染可直接排放。
4.洗滌用,污染少,可排入下水道。
5.用酸、堿、鹽水溶液后,加入酸、堿鹽污水桶,中和后排入下水道。
6.有機溶劑回收在有機污水桶內,采用蒸餾、精餾等分離方法回收。
7.重金屬離子(包括沉淀法)等集中處理。
6.處理廢液時的注意事項:
1、隨著廢液的組成不同,在處理過程中,往往伴隨著有毒氣體、發熱、爆炸等危險,所以在處理前要充分了解廢液的性質,然后分別加入少量需要加入的藥品,邊觀察邊操作。
2.最好分別處理廢液。貯藏后一起處理,其處理方法不同,但原則上收集可統一處理的各種化合物進行處理。
3.選擇不破損或不被廢液腐蝕的容器進行收集。將收集的廢液的成分和含量貼上明顯的標簽,放在安全的地方保存。特別是毒性大的廢液,要特別注意。
4.含有過氧化物、硝化甘油等爆炸性物質的廢液,應慎重操作,盡快處理。
5.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廢棄物,應采用另一種方法采集,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防泄漏,慎重處理。
7.廢液處理時的安全措施:
1、處理化學廢液時,必須戴防濺眼罩、手套和實驗室外套。
2.在通風機上傾倒會釋放煙和蒸汽的廢液。
3.為了防止煙霧和蒸氣泄漏,每次扔掉廢物都要蓋上容器。
4.高活性化合物、水活性化合物、高濃度氧化劑或還原劑,絕不能與其他化學廢物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