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臭水體的定義
黑臭水體是一種嚴重的水污染現象。是由于水環境遭受超過其自凈能力的有機污染,有機物的好氧分解使水體中耗氧速率大于復氧速率,造成水體缺氧,致使有機物降解不完全、速度減緩,厭氧生物降解過程生成硫化氫、氨、硫醇等發臭物質,同時形成黑色物質,使水體發生黑臭的現象。
(1)城市黑臭水體:明確范圍為城市建成區內的水體,呈現令人不悅的顏色或散發令人不適氣味的水體,以感觀判斷為主要依據。
(2)農村黑臭水體:主要是指農村顏色明顯異常或散發濃烈(難聞)氣味的水體。
二、黑臭水體的產生原因
黑臭水體產生的原因很多,簡單可以概況為以下幾個方面。
1.水動力條件不足
水流流通不暢,水體水質惡化,造成不同程度上的污染。
2.金屬元素污染
當水體中出現大量鐵、錳等元素物質時,在缺氧的情況下將出現還原現象,鐵、錳和水中的硫產生化學反應,形成硫化亞鐵、硫化錳等,導致河道水體黑臭。
3.有機污染
水體中的有機物在氧化分解的狀態下,耗氧速率明顯高出復氧速率,加劇缺氧現象,水體中的厭氧微生物產生硫化氫、甲烷或氨氣等惡臭污染物。
三、黑臭水體嚴重程度
根據黑臭程度的不同,可將黑臭水體細分為:輕度黑臭、重度黑臭。分級指標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氧化還原電位(ORP)和氨氮(NH3-N)。
城市黑臭水體污染程度分級標準
輕度黑臭
重度黑臭
四、城市黑臭水體4大污染來源
1.點源污染
排放口直排、污廢水合流制管道雨季溢流、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或旱流水、非常規水源補水等。
2.面源污染
降水所攜帶的污染負荷、城鄉結合部地區分散式畜禽養殖廢水的污染等。
3.內源污染
底泥污染、生物體污染、漂浮物、懸浮物、岸邊垃圾、未清理的水生植物、水華藻類等。
4.其他污染
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超標、工業企業事故排放、秋季落葉等。
五、黑臭水體治理技術選擇原則
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技術的選擇應遵循“適用性、綜合性、經濟性、長效性和安全性”等原則:
(1) 適用性:地域特征及水體的環境條件將直接影響黑臭水體治理的難度和工程量,需要根據水體黑臭程度、污染原因和整治階段目標的不同,有針對性地選擇適用的技術方法及組合。
(2) 綜合性:城市黑臭水體通常具有成因復雜、影響因素眾多的特點,其整治技術也應具有綜合性、全面性。需系統考慮不同技術措施的組合,多措并舉、多管齊下,實現黑臭水體的整治。
(3) 經濟性:對擬選擇的整治方案進行技術經濟比選,確保技術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4) 長效性:黑臭水體通常具有季節性、易復發等特點,因此整治方案既要滿足近期消除黑臭的目標,也要兼顧遠期水質進一步改善和水質穩定達標。
(5) 安全性:審慎采取投加化學藥劑和生物制劑等治理技術,強化技術安全性評估,避免對水環境和水生態造成不利影響和二次污染;采用曝氣增氧等措施要防范氣溶膠所引發的公眾健康風險和噪音擾民等問題。
(來源:市局城建科、市供排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