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廢液是在試驗操作過程中,由各種器皿、儀器、工具、洗衣設備冷卻等產生的。這些實驗室廢液應根據其性質和成分進行不同的處理。有些實驗室廢液可以回收利用,其中有用的。
實驗室廢水是在試驗操作過程中,由各種器皿、儀器、工具、洗衣設備冷卻等產生的。這些廢水應根據其性質和成分采用不同的處理方法。有些廢水可以回收有用的物質,有些可以直接到外部排水管網,有些可以用適當的方法處理,然后排放到外部管網。
對于含有酸或堿的廢液,如果濃度較高,廢酸或堿可以相互中和,然后用pH試紙進行檢查。如果廢液的pH值在5.8~8.6之間。對于實驗中產生的廢液,應在回收后交付給具有處理資質的單位。廢水經實驗室處理回收后,由于清洗容器而帶入排水系統的少量污染物,經學校廢水處理站處理后,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可排入水體或外部排放管網。
實驗室廢水處理原則:
1.減量化原則:控制廢水源,減少廢水產生,實現污水分流。
2.全過程控制原則:全過程控制實驗室廢水的產生、處理和排放。
3.生態安全原則:徹底有效去除廢水污染,保護周圍水環境。
4.分類處理原則:根據實驗內容、廢水性質和排放要求,科學合理地對實驗室廢水進行分類,妥善處理。
5.風險控制原則:加強實驗室風險控制,完善工藝技術,加強監督管理,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實驗室廢水處理要求:
1.當廢液濃度相當小且安全時,可排入排水溝;
2.盡量濃縮廢液,使其體積變小,放置在安全的地方隔離儲存和處理;
3.利用蒸餾、過濾、吸附等方法分離危險物質,只放棄安全部分;
4.無論是液體還是固體,任何能安全燃燒的人都應該燃燒,但數量不應該太大。燃燒時不得殘留有害氣體或殘留物。如不能燃燒,應選擇安全場所填埋,不得暴露在地面上;
5.一般有毒氣體可通過通風柜或通風管排出,空氣稀釋后必須充分燃燒或吸附氧氣;
6.廢液應根據其化學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儲存地點,不得通過封閉容器混合儲存,并標明廢物類型、儲存時間和定期處理。
7.嚴格按照污水處理工藝進行處理,確保污水處理設施各項指標和工藝參數正常,必要時可將污水處理設施移交第三方操作;
廣州市藏綠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公司以“專注環保技術,構建綠色生態”為己任,以“品質保證、服務專業、顧客滿意”為宗旨,致力于環保事業的科研開發、工程應用與技術推廣,業務范疇涵蓋了環保技術咨詢顧問、環境影響評價、環評自主驗收服務、環保產品技術開發、環保工程設計、環保工程施工總承包、環保工程施工監理、固廢及危廢處理、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環保監測等領域,為各行業的環保技術提供專業、可靠的全方位服務。